從古至今,改革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提升國家實力的一種有效手段,一直備受統治階層的推崇,尤其是當國家處在興衰轉折的關鍵節點時。但縱觀古今中外曆史,改革(變法)屢見不鮮,但最終成功的案例卻是鳳毛麟角。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因為改革意味着對國家權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極有可能觸動一些頑固的既得利益者的權益,甚至從某種程度上說,是要他們讓利于他人;而這些頑固的既得利益者,往往是把持國家權力和資源的保守舊勢力,一旦他們不支持改革,甚至從中作梗,那麼即使是理念再先進的改革,也極有可能胎死腹中,無疾而終。
縱觀整個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曆史,努力求變而積極推行的變法不勝枚舉,他們中也确有成功案例,例如先秦時期的商鞅變法,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使得秦國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集權國家,并為今後秦王嬴政掃六合一統天下打下了最堅實的基礎;再比如,北宋時期,王安石發動了旨在發展生産、富國強兵的變法運動,極大地改觀了北宋的财政水平和國防實力。然而,即便是這些曾經一時風頭無倆、成果斐然的變法活動,最終也難逃以失敗而告終的噩運:商鞅變法為了強化集權而削弱了貴族階層的權力,動搖了王孫貴族的勢力,秦孝公死後,商鞅終難逃一死;王安石變法則由于某些不合時宜的操作使得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新法更是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支持者宋神宗去世後,變法也以失敗而告終。
這些曾經看來成果斐然的變法尚難逃最終失敗的命運,那些胎死腹中的案例則更是數不勝數。那麼,縱觀古今,在華夏大地上有沒有過一次自始至終都在正确道路上毅然前行的改革呢?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改革開放。
時至今年,改革開放已經走過了40個年頭,回首中國在這40年間的發展變化,改革開放的成果是顯而易見的、無可辯駁的,這些成果甚至無法用語言來描繪和形容,它潛藏在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昭然于繁華市井的角角落落,展示于經濟數據的行行列列。因此,相比于再多對于改革開放偉大成就的溢美之詞而言,一個更加值得我們深慮的問題是,為什麼唯有改革開放曆經40年的風雨仍然經久不衰,一步一步深刻變革着我們的國家和社會。
從曆史的縱向對比角度來看,上邊我們提到過兩次變法運動——商鞅變法和王安石變法,前者雖然有過雷厲風行、大刀闊斧的輝煌時刻,但也終因過于極端的手段和過于嚴酷的刑法而走向了滅亡;而王安石變法雖然以改善民生為初衷,但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卻脫離了原先的設想,反而加劇了百姓的負擔,最終難逃失敗的命運。如果從變法的類型來說,前者屬于“效率型變革”,它是對國家的體制和法律體系進行大的徹底的變革,但所謂成也效率,敗也效率,如此劇烈的變革極易引起社會的動蕩,從而引緻變法的失敗;後者屬于“活力型變革”,它并不對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法律等進行大的調整,但是期望通過部分調整來增強社會的活力,從而實現富國強兵的目的,但是這種變革如果出現執行走樣甚至偏離預期的情況,也會出現适得其反而最終失敗的結果。除此之外,我們還應注意到,商鞅和王安石兩次變法都最終失敗的一個更主要的原因是觸動了某些階層的既得利益,因此,在支持變法的當權者去世後,變法也因為遭到既得利益者的抵制而又缺少堅強的後台而走向失敗。從曆史上這兩次著名的變法走向失敗的原因中我們也可以總結出今天的改革開放能夠正确前行、持續推進的原因。首先,從改革類型上來看,我們今天的改革開放屬于“活力型改革”,即它并不會變革我們的根本政治制度,而是對于我們的政治制度中阻礙生産力發展的不合理部分進行調整,從而提高經濟的活力,發展社會生産力,因此,它并不會像商鞅變法那種“效率型改革”一樣,使社會産生激蕩的巨變,而是在穩步推進中漸進進行,極為有效地控制了改革的風險,使改革得以穩步推進。再者,從改革的決策者和領導者來看,我們今天的改革開放都是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有序進行的,正是有了共産黨在革命和建設中積累的寶貴經驗,有了無數共産黨人的集體智慧,有了全國上下各族人民齊心協力地貫徹執行,我們的改革開放才能夠始終在其正确的道路上穩步前行,才能抵禦種種既得利益者的打擊報複而堅強推進。
從與世界各國的橫向對比來看,在過去的幾十年的時間中,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很多地區也都曾有過改革開放的時期,但這些嘗試最終都是失敗的多,成功的少。在過去40年中,土耳其在1980年宣布開始經濟改革。同年,幾個東歐國家也已經開始進行經濟改革。而在整個80年代,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紛紛開始改革;印度也開始改革。1983年,印度尼西亞開始經濟自由化的改革;1986年,越南開始革新開放;1986年,戈爾巴喬夫開始“新思維”導向的全方位改革。80年代末,一批拉美與加勒比地區國家開始結構改革。到1990年,前蘇聯的15個加盟共和國已經東歐那些前社會主義國家紛紛改旗易幟,徹底按西方模式轉型。上述這些改革有的比較成功(如越南);有的經過多番試錯,才慢慢走上正軌(如印度),但大多數還是失敗了,有些還敗得很慘,比如東歐的某些國家。由此可見,實行改革開放并不是必然成功,中國的改革開放之所以獲得如此偉大的成功,是和諸多條件密不可分的,其中最主要的條件有兩個:第一是堅實的基礎,第二個就是有效的政府。如果說第一個條件衡量的是一種前期的積澱水平,那麼後一個條件則是衡量把這種積澱變現為經濟增長的能力大小。2013年1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新進中央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講話》中曾指出改革開放前後兩個30年的統一論斷,即前一個時期為後一個時期的經濟發展打下了基礎,而後一個時期是對前一個時期的堅持、改革和發展。的确,從政治前提(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制度基礎(社會主義制度的确立)、經驗教訓(主要矛盾的認識)、理論準備(重大思想的提出)、物質基礎(工業體系的确立)等方方面面來說,改革開放前都為改革開放後的騰飛做好了充分的奠基準備。但是,單單有這樣的前期準備并不足以使得經濟真正騰飛,這個時候一個強有力又高度有效的政府便成了關鍵,唯有整個政府足有有力,才能使得各種政策堅決地貫徹執行,唯有政府足夠有效,才能采取最為正确的政策引導社會的發展和經濟的增長。因此,在改革開放後我們通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行國企改革等改革措施激發了資源配置的效率和經濟的活力,通過引進外資、創辦經濟特區、成為世界工廠等開放舉措充分發揮了比較優勢。所有這些改革和開放的舉措都将前期的積澱變現為了後期的經濟增長。這時,再回過頭來看其他國家改革開放的失敗案例,我們可以發現,他們要麼是缺乏前期的積澱,要麼是有一定的積澱但卻欠缺将其變現的能力。
通過從中國曆史的角度進行縱向的對比,以及與世界其他國家的改革開放案例進行橫向的對比,我們發現,中國改革開放40年來所造就的奇迹是有其深刻的原因和條件的。通過與商鞅變法和王安石變法的縱向對比,我們可以了解改革開放經久不衰、持續推進的原因:首先,作為一種“活力型改革”,改革開放并不會變革根本政治制度,而是對政治制度中阻礙生産力發展的不合理部分進行調整,因此,它并不會使社會産生激蕩的巨變,極為有效地控制了改革的風險,使改革得以穩步推進。再者,從改革的決策者和領導者來看,改革開放是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有序進行的,正是有了共産黨在革命和建設中積累的寶貴經驗,有了無數共産黨人的集體智慧,有了全國上下各族人民齊心協力地貫徹執行,我們的改革開放才能夠始終在其正确的道路上穩步前行,才能抵禦種種既得利益者的打擊報複而堅強推進。通過與同時期其他國家改革開放的失敗案例進行對比,我們又總結出了中國的改革開放最終使經濟獲得騰飛的兩個條件:第一是堅實的基礎,第二個就是有效的政府。如果說第一個條件衡量的是一種前期的積澱水平,那麼後一個條件則是衡量把這種積澱變現為經濟增長的能力大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開放前後兩個30年是統一的。的确,從政治前提、制度基礎、經驗教訓、理論準備、物質基礎等方方面面來說,改革開放前都為改革開放後的騰飛做好了充分的奠基準備。但是,單單有這樣的前期準備并不足以使得經濟真正騰飛,這個時候一個強有力又高度有效的政府便成了關鍵,唯有整個政府足有有力,才能使得各種政策堅決地貫徹執行,唯有政府足夠有效,才能采取最為正确的政策引導社會的發展和經濟的增長。因此,在改革開放後我們通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行國企改革等改革措施激發了資源配置的效率和經濟的活力,通過引進外資、創辦經濟特區、成為世界工廠等開放舉措充分發揮了比較優勢。所有這些改革和開放的舉措最終将前期積澱變現為了後期經濟的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