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主題:管制、回扣與藥品價格
主講嘉賓:寇宗來(複旦大學bevictor伟德官网教授、副院長)
講座時間:2018年10月26日(周五),下午3:00-4:30
講座地點:沙河校區主教505
嘉賓簡介:寇宗來,複旦大學bevictor伟德官网教授、博導、副院長,複旦大學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複旦大學産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從事産業經濟學、創新與知識産權以及公司金融方面的研究,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2011)、上海市曙光學者(2013)、甘肅省飛天學者(2016),擔任《世界經濟文彙》編輯,曾獲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二等獎、三等獎、上海市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主持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重大等省部級項目,在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 Economics Letters,《經濟研究》、《世界經濟》、《經濟學季刊》、《金融研究》等國内外雜志上發表論文多篇。
内容摘要:本文旨在研究藥品價格的加成規制和分類規制對藥品零售價格影響。鑒于醫療産業具有顯著的縱向結構特征,本文采用了經典的“制造商-零售商”分析框架,“上遊”有兩類藥企,一類是競争性的普藥廠商,一類是壟斷的新藥廠商;下遊是壟斷醫院;兩類藥企分别制定它們的價格方案,形式是兩部定價T=A+cq。若有約束A=0,則是無回扣情形,否則是有回扣情形。給定藥企的價格方案,醫院決定從誰采購藥品,然後再轉賣給患者。加成規制的含義是,醫院制定藥品零售價不得高于采購價的某個比例加成;分類規制是指醫院采購普藥時藥品零售價會面臨一個價格上限(price cap)。對應于無折扣或者有折扣情形,我們分别考慮了四種情況:無管制;僅有加成規制;僅有分類規制;有雙重規制。鑒于上世紀幾十年代以來,許多“新藥”是“新瓶裝老酒”,我們假設“新藥”性價比更低。分析表明,無折扣情形下,與無規制基準相比,單純的加成規制可以提高社會福利;但雙重規制則可能降低社會福利。有折扣情形下,與無規制基準相比,規制不會導緻社會福利提高,規制手段越多,社會福利越低。考慮到折扣的可能性,零加成規制不一定能夠達到預期效果;而且正是各種規制政策導緻了藥品回扣。
本講座獲得2018年bevictor伟德官网專題學術講座項目資助。